各党委(党总支)、党工委:
近日,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的通知》(苏教党研〔2021〕1号),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动员,认真组织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着眼新时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聚焦学校党的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高层次人才工作等重点领域,研究探索学校党建工作新理念新机制新方法,为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和质量提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附件1)中所列均为研究方向指导性内容。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具体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主题。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研究期限均为2年,最多可以延期1年结项,逾期作撤项处理。
三、申报限额
此次党建研究课题设重点课题20项左右,一般课题160项左右,实行限额申报。
本科高校1-2项,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申报课题未被遴选为重点课题的,根据本人意愿,可纳入一般课题参与评审。
本科高校不超过6项,并排序。
四、申报资格
(1)2019年度党建研究会课题申请延期仍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2)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五、课题管理和相关要求
学校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报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参与评审。党建研究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开展立项、中期检查、评审等工作,并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1.立项
申请人依照《课题指南》,认真如实填写《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课题申报书》,附件2),交由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联系人。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认真填写《2023年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表加盖二级单位党组织公章)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不接收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申报课题择优推报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经专家组评审后,党建研究会将对拟立项课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立项。
2.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以书面形式进行,课题负责人须按要求提交《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呈报表》,及时汇报研究计划落实情况、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情况。党委组织部对立项课题自检情况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并在《中期检查表》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汇总报送党建研究会秘书处。
3.评审
研究成果可以是学术论文、专著、政策建议报告等。研究成果为期刊论文的,发表时应注明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研究成果为政策建议报告的,政策建议须经过充分调研论证,且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实质性贡献,并提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提交书面结项报告和研究成果。
六、评审及经费
根据课题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报告和研究成果,党建研究会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署名文章。一般课题负责人至少在省级期刊发表1篇署名文章。
课题经费采取奖励的形式发放。经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评审,重点课题奖励经费10000元;一般课题遴选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1000元。申请延期结项的课题,只出具结项证明,不再给予经费奖励。
七、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2023年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课题申报材料,请各单位经初审、排序后,于6月16日前将《课题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纸质档一式一份报送至行健楼A411,电子档发送至zzb579@cumt.edu.cn),联系人:马文彬, 联系电话:83590023。
附件:
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