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进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字体:【大】【中】【小】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做好新学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新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审核工作

    1.材料审查。各学院党组织要对新生党员档案材料认真审核,坚持先审核再转接原则,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规范。开具介绍信的单位是否为具有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在有效期内、信息是否完整正确等。

    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本人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参加党课培训学习证明材料、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等,正式党员还应有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

    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重点审查档案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印章是否真实、合乎逻辑;是否存在空缺、涂改、填写不规范等现象;材料信息与本人学籍档案信息是否一致等。

    发展党员条件标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年龄是否符合条件;材料中培养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与学生学习、工作单位一致,是否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发展时间是否为其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离校3个月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时间是否满1年等。

    2.对于审核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党员身份一般不予承认。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

    无党员档案材料或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主要材料缺失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发展程序违反规定的,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不满1年,党组织不具有发展党员权限或与本人工作、学习所在单位不一致,在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离校前3个月内办理发展党员手续的;

    经组织谈话发现,本人对发展成为党员经过不知情或与档案材料明显不符的;

    本人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不转组织关系的;

    存在其他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

    3.审核结果的处理。

    对经调查拟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新生,学院党组织要及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组织部指派专人进行复核确认后报学校党委批准,并报省委教育工委备案。不承认党员身份不是党内处分,学院党组织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指派专人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了解掌握思想实际,及时进行帮助引导。经学院党组织考察符合培养条件的,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条件成熟后发展入党。

    对于档案审查中发现的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逻辑混乱等问题,学院党组织应及时与其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联系,并与学生党员本人核实有关情况,辨别真伪,弄清原因。遇有情况不明等问题且党员本人无法说明清楚的,由学院党组织向其原转出单位党组织发出书面调查函,并与校党委组织部沟通,待认真复核后妥善处理。经核实,确属不熟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而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充更正有关材料,材料补充齐全且审查合格后,接收其组织关系,无法完善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说明情况。

    新调入教职工党员的审核工作参照以上新生党员审核办法实行。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根据有关规定,对于从省内转入的师生党员,统一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办理线上接转。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单位如军队、银行或个别央企目前尚未接入系统,这部分党员转入仍须通过开具纸质介绍信的形式。

    2.对于从省外转入的师生党员,须持有原单位所在的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或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为:中国矿业大学党委组织部,以及由系统导出并加盖公章的党员信息登记表,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同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线下接收。

    3.新进校党员应于报到后10日内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逾期未转入的,须由转出单位党组织出具书面说明材料,经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

    4.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应及时填报(附件),于9月20日(周三)前将《2023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情况登记表》电子档发至zzb579@cumt.edu.cn,同时将接收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汇总整理后交至校党委组织部(行健楼A411)。

    5.经党委组织部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审核无误后,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填写回执联并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按介绍信第二联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邮寄或传真至新进校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三、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1.各学院党组织应于学生党员入校后30日内,安排专人与新生党员谈话,谈话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入党过程,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对一些党内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认识,本人今后的规划等。了解其思想状况,并按照年级(专业、班级)等将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各学院党组织应及时安排新生党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工作。

    3.各学院党组织应积极关注转入的新生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及时指派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保持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

    特此通知